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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金融稳定报告出炉!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2021-09-06 14:41:16 来源:资本邦

9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对2020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报告》围绕宏观经济运行情况、金融业稳健评估和系统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三大部分,以17个专题的形式对2021年第二季度金融机构最新评级结果、违规控制金融机构主要问题、完善最后贷款人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报告认为,2020年以来,国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全球遭受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面对重大考验和挑战,中国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不动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2.3%,经济总量突破100万亿元,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

六大方面总结现阶段金融改革重要成果

报告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统筹指挥下,金融系统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全力支持稳企业保就业,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成果。

一是宏观杠杆率持续过快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17-2019年宏观杠杆率总体稳定在250%左右,为应对疫情加大逆周期调节赢得了空间。2020年疫情冲击下GDP名义增速放缓、宏观对冲力度加大,宏观杠杆率阶段上升,预计将逐步回到基本稳定的轨道。

二是各类高风险机构得到有序处置。依法果断接管包商银行,在最大限度保护存款人和客户合法权益的同时,坚决打破了刚兑付,严肃了市场纪律。锦州银行财务重组、增资扩股工作完成,经营转向正轨。顺利接管“明天系”旗下9家金融机构,维持基本金融服务不中断,有序推进清产核资和改革重组工作。华信集团风险处置主要工作基本完成,安邦集团风险处置进入尾声。

三是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统一资管业务监管标准,合理设定调整资管新规过渡期,金融脱实向虚、资金空转等情况明显改观。

四是重点领域信用风险得到稳妥化解。加强债券发行交易监测,综合施策有效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积极制定不良贷款上升应对预案,支持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

五是金融秩序得到全面清理整顿。在营P2P网贷机构全部停业,非法集资、跨境赌博及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得到有力遏制,私募基金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等风险化解取得积极进展,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监管得到加强。

六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度建设有力推进。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出台系统重要银行评估办法,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统筹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和机构设置,发挥存款保险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台作用。制定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推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8月18日,中保协发布信息披露公告显示,宣布计划设立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而在此次发布的报告的第一大部分中,同样也对养老保险进行了单独的专题详述。

报告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逐步探索建立了以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第二支柱职业养老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其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比较健全,第二支柱逐步发展完善但人口覆盖相对有限,第三支柱还处于起步阶段。

不过,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的提高,三支柱发展不均衡的现状越来越难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亟须进一步采取措施,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下一步,对于未来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报告建议道,应结合2018年税延养老险试点工作的经验,推动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账户封闭运行,用于缴费、归集投资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参与人可在账户存续期内自主选择投资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个人养老金原则上应于退休后领取,设计必要的提前领取制度。

研究探索多种形式的激励政策,鼓励各类群体参与,引导长期积累。满足不同群体需求,有序扩大第三支柱投资的产品范围,将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金融产品都纳入第三支柱投资范围。

允许银行、基金、保险等各类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发挥自身行业特点,为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提供合适的同时稳步推进商业养老金融改革发展,一方面,抓现有业务规范,正本清源,统一养老金融产品标准,清理名不符实的产品;另一方面,开展业务创新试点,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

4400家金融机构最新评级结果出炉

2021年第二季度,人民银行对440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央行金融机构评级(以下简称央行评级),评级结果整体稳定,银行业风险总体可控。

4400家参评机构包含大型银行24家、中划分为11级,分别为1~10级和D级,等级越高表示机构的风险越大,已倒闭、被接管或撤销的机构为D级。其中,评级结果1~5级为“绿区”、6~7级为“黄区”,“绿区”和“黄区”机构可视为在安全边界内;评级结果8-D级为“红区”,为高风险机构。

据分析,3978家参评机构处于安全边界内,资产占比98.6%。评级结果在“绿区”的机构约2169家,资产规模298万亿元,资产占比90.4%;“黄区”机构1809家,资产规模27万亿元,资产占比8.2%;“红区”机构422家,资产规模4.6万亿元,资产占比1.4%(见图3-1)。由此可见,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经营稳健,风险总体可控。

分机构类型看,大型银行评级结果较好,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在一定风险。大型银行中,评级结果为1级的1家,2级的12家,3级的8家,4级的2家,7级的1家。中小银行中,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的评级结果较好,分别有93%、65%的机构分布于“绿区”,且无高风险机构;城市商业银行的评级结果次之,有73%的机构分布于“绿区”,但也有10%的机构为高风险机构;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风险最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271家和122家,数量占全部高风险机构的93%。

分区域看,绝大多数省份存量风险已压降,区域金融生态得到优化。浙江、福建、江西、上海等省市辖内无高风险机构;广东、江苏、湖南、安徽等省“绿区”机构占比均超过60%;19个省市辖内高风险机构维持在个位数水。辽宁、甘肃、内蒙古、河南、山西、吉林、黑龙江等省份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多。

包商银行风险处置启示录

2019年5月2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公告,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防范系统风险的同时,坚持市场化原则,防范道德风险,严格依法依规推进包商银行接管工作,历时一年半的时间,顺利完成包商银行金融风险的精准拆弹。

报告指出,包商银行的经营失败反映出其内部的公司治理失效、不良企业文化、激进经营战略,以及外部的监管俘获,都是滋生风险的不良土壤。进一步的,在专题十三,报告分系统总结了防范化解中小银行风险的启示。

报告认为,从包商银行化解风险的过程来看,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广,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因此在后期化解中小银行风险工作中,首先应当坚持法治化原则,全面依法依规推进风险处置。

同时由于商业银行业务涉众强、风险外溢大,一旦处理不慎,可能引发系统金融风险。因此处置过程应当坚决防范系统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如在包商银行风险处置过程中,由存款保险基金央行提供资金支持,以收购承接方式,保持包商银行业务不中断,最大限度保护了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此外,报告还总结到,风险处置的主要目的是以最小成本实现金融风险精准拆弹、维护金融稳定。在包商银行风险处置过程中,通过市场化招标处置资产、负债及业务等,对大额债权人进行部分保障、二级资本债减记、原股东股权清零,及后续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措施实现风险损失分担,最大程度降低了风险处置成本,最大限度减少了公共资金损失。

报告表示,要充分发挥存款保险风险处置台作用,建立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包商银行是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以来,采用收购承接模式处置的第一家问题银行。存款保险公司通过参与发起设立蒙商银行,参与认购徽商银行内资股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促成收购承接包商银行资产和负债。

下一步,报告称,可参照国际通行做法,适当扩大存款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有关资金支持方式、实施接管和清算等方面内容,推动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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