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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拟投资4500万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2022-02-16 10:24:33 来源:挖贝网

2月15日,大港股份(002077)发布公告,公司拟与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鼎富信息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富投资”)、深圳临芯投资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吴红斌共同出资设立镇江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核准为准)。产业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4,500万元,持股比例45%。产业基金由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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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伙协议的签署主体: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江鼎富信息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临芯投资有限公司、吴红斌。

合伙目的: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投资回报。

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前3年为投资期,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延长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合伙企业投资期结束之日起2年为退出期。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可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两次,每次1年,所延长的期间为合伙企业的延长期,退出期及延长期(如有)内合伙企业不得开展新的投资。

管理费:投资期内按照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2%/年收取基金管理费,退出期按照全体合伙人的资金余额的2%/年收取基金管理费,延长期(如有)不收取基金管理费。

投资策略:合伙企业将主要对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或运营或与中国大陆地区有其他重大关联性的非上市企业(包括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或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类似权益)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投资领域重点投向集成电路领域(设计为主,其他为辅),及汽车、高清视频及AIOT等相关应用方向,投资阶段为成熟期项目约占40%的总项目投资额,成长期及早期项目约占60%的总项目投资额。

投资管理: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执行事务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共由3名委员组成: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1名委员,镇江鼎富信息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1名委员,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委派1名委员,决策机制为3票以上通过决策方为有效,按照市场化规则进行操作。

公司对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享有一票否决权。

投资限制:除非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企业不得在任何单个被投资企业中投入超过合伙企业完成交割后的认缴出资总额的40%。

合伙企业不得从事在证券交易市场买卖流通股股份等短期套利或投机的交易行为。

协议生效及终止:本协议于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伙企业注销登记且本协议所述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

本协议尚未正式签署。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基金的投资领域与公司集成电路主业协同,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集成电路领域的专业投资能力和资源优势,拓宽投资渠道,发掘优质项目,丰富项目来源,为公司的产业链拓展和整合并购提供支持和帮助,能够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和产业升级,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整体价值。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短期内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与规划。

挖贝网资料显示,大港股份业务主要包括集成电路、园区环保服务及房地产尾盘业务。( 白杨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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