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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控股股东签署合同,增强旅客整体体验

2021-12-10 13:25:15 来源:挖贝网

12月9日,深圳机场(000089)发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为深圳机场T3航站楼配套附属设施综合交通换乘中心(以下简称“GTC”)的资产和运营主体。为统一公共服务标准,增强旅客整体体验,实现GTC与T3航站楼公共服务一体化管理,提升服务保障效率,机场集团将GTC的广告资源和公共服务及保障整体委托公司进行管理。其中,GTC商业、办公用房资源由机场集团自营。GTC的运营管理成本由公司承担,广告收入由公司享有,机场集团按照GTC日常运营费用与GTC广告收入的差额,并考虑一定的利润,向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

但在近一期委托运营过程中,因委托资源面积及业务增加、广告资源拆除等因素,导致GTC运营费用增加,而广告收入减少,经双方协商,拟对2020年委托管理费进行调整。同时,2020年合同到期后,机场集团拟继续将GTC委托公司运营管理,委托范围及委托内容与近一期调整后的委托合同保持一致,委托管理费计算方式保持不变,委托期限为两年。目前,双方已就2020年GTC委托管理费调整方案及2021-2022年委托合同签署方案达成一致意见。2020年委托管理费增加1,778万元,2021年委托管理费为3,773万元,2022年委托管理费为3,6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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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机场集团所属资产深圳机场综合交通换乘中心(GTC)建筑面积8万平米,是深圳机场航站楼配套附属设施,为进出港旅客提供集公共交通换乘、商业服务为一体的交通枢纽。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受托开展GTC的物业管理、安全管理、服务提升及GTC广告运营等工作。本次关联交易拟根据委托资源面积及业务范围等变化因素,将2020年GTC委托管理费由1,723万元调整为3,501万元;2021-2022年委托范围及委托内容与调整后的近一期委托合同保持一致,委托管理费计算方式保持不变。

据了解,机场集团为深圳机场T3航站楼配套附属设施GTC的资产和运营主体,将GTC的服务保障及设施统一委托公司进行管理能够实现GTC与T3航站楼公共服务一体化管理,统一公共服务标准,增强旅客整体体验,提升服务保障资源效率。

本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机场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挖贝网资料显示,深圳机场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的运营管理机构,主要经营航空主业以及航空主业延伸出的非航空业务。(春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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