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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签署项目,利于巩固核心竞争力

2021-12-08 08:48:47 来源:挖贝网

12月7日,中远海能(600026)发公告称,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批准,公司间接持股70.71%的联泰液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联安液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以及联顺液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上述及以下统称“三家单船公司”)与相关各方签署LNG运输项目造船合同和租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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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合同(协议)的主要内容:

造船合同:

签署时间:2021年12月7日。

合同签署方:三家单船公司作为买方;沪东中华及中船贸易作为联合卖方。

合同主要内容:根据造船合同,沪东中华及中船贸易共同及个别同意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船坞设计、建造、下水、装配及完成船舶并出售及交付予买方,买方同意按照合同的约定购买并接受船舶交付。

根据造船合同,船舶舱容为174,000立方米,载重量为80,000公吨。

根据造船合同,各艘船舶的合同价格约为1.85亿美元,3艘船舶总价约为5.54亿美元。买方应向卖方根据造船进度分四期支付船款,分别为各船船价的10%、10%、10%和70%,第四期船款将根据造船合同的若干情况(其中包括船舶延迟交付及性能瑕疵的费用补偿及违约赔偿金)进行调整。

交船期:3艘174,000立方米的LNG运输船舶预期分别为不迟于2024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3月31日交付。

据了解,签署LNG运输项目造船合同及租船合同将进一步扩大本集团LNG船队规模和市场份额,增强本集团盈利能力以及抗周期能力,符合本集团发展LNG运输业务的战略要求。上述三艘LNG运输船舶的建造及租赁有助于增强本集团与中国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之间的业务联系,巩固本集团LNG运输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本公司测算,此次造船合同和租船合同项下的交易金额的各项适用百分比比率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此次签订的造船合同和租船合同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挖贝网资料显示,中远海能主营业务包括国际和中国沿海原油及成品油运输、国际液化天然气运输以及国际化学品运输。(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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