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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股份签订合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12-02 09:05:41 来源:挖贝网

12月1日,园林股份(605303)发公告称,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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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情况:

2021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确定公司(牵头人)、杭州易大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成员一)及咸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成员二)组成的联合体为咸阳高新区咸平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人。

近日,公司、杭州易大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咸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与咸阳高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签订《咸阳高新区咸平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工程名称:咸阳高新区咸平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工程地点:南起西宝高速互通,北至宝泉路。

工程内容:项目全长3.34公里,总面积约81.46公顷(约815,0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5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咸阳高新区咸平路(高速互通至宝泉路)道路改造项目,其中包括道路改造、路灯、交通设施、道路绿化带、两侧带状公园绿地、互通绿化、细柳公园以及基础配套设施等。

工程承包范围: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全部内容。

合同工期:270日历天。

合同价格:合同价(含税)为840,825,391.98元,其中设计费(含税)为14,920,000.00元,适用税率为6%;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为825,905,391.98元,适用税率为9%。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除设计工作以外的施工、组织协调、管理等相关工作;杭州易大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为联合体成员一,负责除市政道路以外相关专业的设计工作;咸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联合体成员二,负责市政道路相关专业的设计工作。

据了解,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业务承接能力。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挖贝网资料显示,园林股份从事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花卉种苗研发生产、园林养护等全产业链业务,主要服务于重点市政公共园林工程、美丽乡村生态建设及边坡防护、山体、水体等的生态建设和修复工程。(春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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