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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实施第一年成效显著

2022-04-21 13:39:31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讯记者梁喜俊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了解到,2021年是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第一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作为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按照《规划》要求,全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2021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出台实施。《条例》对全区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查询、应用、安全管理和信用主体的权益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2021年7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了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工作。2021年11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1年版)》,对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水平提供了标准支撑。

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工作全面加强。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功能进一步优化,实现了对全区所有社会主体的信用档案建设。

政务诚信建设取得初步成效。2021年5月,印发《自治区盟市政务诚信评估指标》,围绕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守信践诺等6个方面对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2020年度和2021年1~8月份政务诚信建设情况开展了评估。2021年10月,修订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政务诚信建设内容。

信用监管治理成效显著。2021年,信用平台与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府采购系统”“银税互动平台”等15个部门的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重点领域失信问题治理成效明显。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在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问题方面,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585起,紧急止付涉案金额35.4亿元。在治理骗取社会保险失信问题方面,通过各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人社部数据稽核系统,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或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及时停发待遇,并对虚报冒领的进行追缴,情节严重的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员名单,在“信用中国(内蒙古)”等网站进行公示等。

信息主体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和各盟市依托“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和各地信用门户网站建立了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专栏,为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同时,为信用信息与事实不符、存在错误或者有遗漏情况的失信主体修改或者删除相关信息,有效保障了失信主体合法权益,促进了营商环境改善。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发挥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作用,不断总结经验,在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归集质量、拓展信用应用领域、深入信用宣传教育等方面下功夫,持续推进《规划》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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