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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骗、防骗、拦骗 缺一不可

2022-01-26 15:03:0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3·15观点

原标题:识骗、防骗、拦骗 缺一不可

把“知情同意”“最小必要”等个人信息保护原则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主体、每一个环节,全面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储存、管理,严惩非法收集、泄露、交易个人信息等侵犯个人隐私权行为,从源头堵住漏洞,减少个人隐私信息的非法泄露和流转,让诈骗分子难以获得诈骗数据和素材。

“您的认证依旧是学生身份,如不取消,很可能造成征信问题……”临近春节,不少年轻人会收到自称各大网贷平台客服的电话,声称能利用共享屏幕的方式进行贷款并取消认证。记者了解到,这实则是诈骗分子以能够向职场青年提供大额贷款限额为由实施的诈骗手段。(据1月23日《北京青年报》报道)

围绕学生的征信问题,骗子们玩出了很多诈骗新花样。此前的主要诈骗套路是:骗子称学生或“前学生”的校园贷未注销,会影响日后征信,诱导他们一步步进入密码泄露、转账等圈套。如今,骗局又出现新变化,骗子们又拿“前学生”在网贷平台的学生身份认证做起了文章,用征信风险忽悠人们入坑。

这些诈骗套路虽然在形式上不断变化,但其实质却基本相似——都是以精准抛出相关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毕业学校、校园贷记录等信息开局,再通过屏幕共享、诱导输入等方式获取相关对象的银行卡涉密信息,帮助相关对象贷款、转账。

新型网络诈骗具有“变”与“不变”的双重特征,我们在遏制、防范这些不断变种的诈骗套路时,也应该以不变应万变。其中,最应该常态坚持的基础性工作是依托《个人信息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把“知情同意”“最小必要”等个人信息保护原则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主体、每一个环节,全面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储存、管理,严惩非法收集、泄露、交易个人信息等侵犯个人隐私权行为,从源头堵住漏洞,减少个人隐私信息的非法泄露和流转,让诈骗分子难以获得诈骗数据和素材。

诈骗套路最终都指向一个“钱”字,消费者应该增强对相关诈骗关键词的敏感性。有关部门、平台应建立健全防骗警示机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新变化、新特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发布警示信息,拆穿诈骗套路,教育引导民众增强识骗、防骗意识,并畅通官方咨询、投诉举报渠道,为民众提供权威便捷的防骗指导。同时,进一步强化智能防骗机制建设,不仅要拓宽相关防骗APP的注册面,还要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新变种,及时给防骗APP打补丁,使其具有更精准、更强大、更高效的识骗拦骗能力。(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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