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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超480亿!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1-2026年)获批

2021-11-24 12:08:54 来源:中国发展网

11月24日,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微信消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发布关于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1-2026年)的批复《批复》显示,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480.68亿元,资本金占40%,计192.3亿元,分别由无锡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承担;资本金以外资金以银行贷款为主,并研究多元化融资模式,降低融资成本。

《批复》称,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轨道交通网络,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原则同意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4号线二期、5号线、6号线等3个项目,规划期为2021-2026年。

《批复》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统筹城市功能布局、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深入做好项目建设方案论证。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加强站点布局和运营模式研究,根据客流情况合理安排线路建设时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和网络服务水平。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线路走向和站点设置应避开文物本体,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建设的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文物保护。论证优化涉及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建设方案,加强保护措施和风貌协调。进一步研究有关项目穿越高速铁路的建设方案,加强铁路路基、桥梁防护,尽可能减小对铁路运输的影响。

统筹衔接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的规划建设,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无锡硕放机场等主要交通枢纽的衔接,做好换乘设计。深入研究站点枢纽综合开发,做好与周边客流密度较大的商城、社区、学校等的衔接,科学合理布设出入口,提升旅客出行安全性、便捷性,提高土地综合开发效益。

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和权限审批(核准)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项目批复文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规划批复要求落实地方财政出资,并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具备条件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建立持续稳定的建设资金保障机制,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代替财政资金,严格落实融资资金偿还来源,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违规变相举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

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运营质量安全。高标准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加强项目建设全程管理和监督,切实防范工程建设安全风险。高度重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前期工作中,充分考虑运营安全和服务需求。

轨道交通运营主体要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人才队伍培养和储备;要进一步加强旅客服务和成本管理,做好债务风险管控,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经营和营收能力,实现轨道交通运营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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