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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多部委、机构:鼓励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行政区域建设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

2021-10-29 15:08:56 来源: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讯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发改社会〔2021〕1497号)。《意见》表示,体育公园是以体育健身为重要元素,与自然生态融为一体,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体育健身、运动休闲、娱乐休憩、防灾避险等多种功能的绿色公共空间,是绿地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各地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明确要求,要加强体育公园科学规划布局。包括:

按人口规模科学布局。体育公园建设要与常住人口总量、结构和发展趋势相衔接,优先考虑在距离居住人群较近、覆盖人口较多、健身设施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区布局建设,增强公益性,提高可及性,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参与体育锻炼。

在新建城区优先布局。把体育公园作为新建城区健身设施的优先形态,新建城区、郊区新城要做好体育公园的空间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辐射面大、设施完善、功能健全的体育公园,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合理确定体育公园建设规模。各地要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考虑体育公园与服务半径内其他健身设施之间的功能协调和面积配比,合理预留体育公园建设空间。按照区域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县域次区域)和一般镇四个等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编制体育公园建设方案。鼓励各地参考如下标准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含新建、改扩建,下同)。

  ——鼓励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行政区域(含县级行政区域和乡镇,下同),建设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其中,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15%,绿化用地占比不低于65%,健身步道不少于2公里,无相对固定服务半径,至少具有10块以上运动场地,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5项。

  ——鼓励常住人口30—50万的行政区域,建设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其中,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20%,绿化用地占比不低于65%,健身步道不少于1公里,主要服务半径应在5公里以内,至少具有8块以上运动场地,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4项。

  ——鼓励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行政区域,建设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其中,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20%,绿化用地占比不低于65%,主要服务半径应在1公里以内,至少具有4块以上运动场地,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3项。

注重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结合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以及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聚焦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将体育公园作为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部分予以统筹考虑,营建更多开敞空间,推进城镇留白增绿,推动体育公园拆墙透绿,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发展新形态,使老百姓享有更多惬意生活休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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