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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星龙筹划赴北交所上市 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2022-05-31 07:58:03 来源:资本邦

2022年5月30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柏星龙(833075.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形象,公司拟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2,963,000)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

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5%(即不超过1,944,450股,含本数),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4,907,450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在上述发行股份数量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据悉,本次发行底价为11.8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和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可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应用于以下项目:

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原计划募集资金量,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领域。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上述项目投资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问题,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为把握市场机遇,使项目更快建成产生效益,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此外,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且得以实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589.47万元和3,656.26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8.13%和17.34%,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柏星龙,公司全称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2月01日,现任总经理赵国祥,主营业务为为中高端消费品生产客户提供“品牌策略、创意设计、工艺研发、生产服务”四位一体的专业创意包装服务。(王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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