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股IPO >

麦澜德回复科创板问询,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高

2021-12-17 10:52:16 来源:资本邦

12月17日,资本邦了解到,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麦澜德”)回复科创板二轮问询。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在二轮问询中,上交所要求麦澜德结合首轮问询问题4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季度确认的情况,是否存在某一季度大幅确认收入的情形;(2)预收款项、销售回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等项目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3)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率变化的原因,与报告期各期公司订单签订和获取的匹配情况。

同时要求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对公司收入增长是否真实,大额资金是否存在异常波动,销售费用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发表核查意见。

麦澜德回复称,公司下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0.84%、57.81%和57.78%,在60%左右略高于上半年,主要系受春节假期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下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略高于上半年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进行收入确认,不存在某一季度大幅确认收入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回款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致。2019年公司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2020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非医疗客户开店信心受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较上年有所减少,但是销售回款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款项、销售回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基本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2192%、21.86%、22.22%和18.55%。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率在22%左右,比较稳定。2020年1-6月、2021年1-6月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447%和1855%,2021年16月销售费用率较2020年1-6月提高,主要系2020年1-6月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员工社保享受部分减免政策,公司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差旅费和市场推广费较2021年1-6月少所致。

2019年、2020年销售费用增长率分别为77.75%和33.83%,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7824%和31.62%,订单金额增长率分别为75.75%和480%。

2020年订单金额增长率较2019年订单金额增长率大幅减少,主要系2019年盆底及产后康复市场爆发,订单量大幅增加;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尤其非医疗客户开店信心受挫,订单量增幅较小所致。2020年订单金额增长率的减少,导致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与销售费用增长率较2019年有所减少。

2019年销售费用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及订单金额增长率基本一致。2020年销售费用增长率与营业收入增长率基本一致。2020年销售费用增长率与订单金额增长率差异较大,主要系2019年订单量突增,公司生产和运营装机人员数量有限导致2019年四季度部分订单在2020年一季度完成签收或验收所致。

综上,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率变化与报告期各期公司订单签订和获取相匹配。

经核査,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收入增长真实、大额资金不存在异常波动、销售费用核算真实、准确。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按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中问题43、46对经销商模式、第三方回款履行披露、核查义务。

麦澜德回复称,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

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之3、不同销售模式的销售情况”之“(2)经销模式”中补充披露如

“7)经销商信用期及应收账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一般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同时亦会根据经销商的业务规模、合作时间等因素,适当调整经销商预付货款的比例,非100%预付货款经销商的剩余款项一般在发货后12个月内付清。发行人已经基本建立稳定的客户群体,根据不同客户的情况基本保持稳定的信用政策,不存在相比其他销售模式宽松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经销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9312万元、1,347.13万元、

1,30242万元和5880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收入分别为11280.79万元、

18,515.11万元、25,676.59万元和12,60547万元,经销模式应收账款余额占经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1%、7.28%、507%和4.66%,总体保持稳,经销客户应收账款的增加与经销收入的增长趋势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69280万元、80283万元、397.67万元和390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3%3.14%1.18%和0.25%,占比逐年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形成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客户数量众多,集中度较低,各客户之间经营规模及管理水存在差异,部分客户因个人付款便利、自身资金安排等原因会委托员工或股东或合伙人或亲属等代为支付货款,导致发行人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具有合理和必要。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形,公司已逐步减少客户代付款情形,预计未来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将保持在较低水。”(陈蒙蒙)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