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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丰精工筹备上市,公司产品应用于铁路等

2021-12-03 11:32:29 来源:资本邦

12月3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七丰精工(873169.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试行后,精选层在审项目平移至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应当更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并应当就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变更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0,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23,000,000)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0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确定。

本次发行底价为5.5元/股,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年产87万件航天航空及交轨精密部件技改项目、年产750万件航天航空紧固件技改项目、年产350万件高速铁路螺纹道钉技改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863.90万元、3,108.63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4.70%、35.09%,,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同时,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据了解,七丰精工于2019年1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业务立足于紧固件制造行业,主要从事紧固件、五金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铁路、建筑、航空航天、工程机械、汽车、轮船等行业。(王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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