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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回复创业板IPO问询,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2021-08-24 14:56:49 来源:资本邦

8月23日,资本邦了解到,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蕊斯)于期披露回复创业板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创业板上市委主要关注普蕊斯关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研发费用等4个问题。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0,438.38万元、23,347.00万元和13,279.78万元;2020年末,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为12,497.95万元。

创业板上市委要求普蕊斯补充说明截至目前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回款进度以及2020年末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及相应回款情况。

普蕊斯对此回复表示:

1、截至目前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回款进度

截至2021年7月末,普蕊斯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知,截至2021年7月末,普蕊斯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回款进度分别为97.46%、92.85%及92.85%,回款情况良好。

2、截至目前2020年末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及相应回款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7月末,普蕊斯2020年末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及相应的回款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知,截至2021年7月末,普蕊斯2020年末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金额为6,277.17万元,占2020年末合同资产余额的比例为47.37%;2020年合同资产期后转入应收账款的相应回款金额为5,220.00万元,占合同资产期后转入应收账款的比例为83.16%,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此外,合同资产未转入应收账款的部分主要系相关项目截至2021年7月末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结算节点所致。

综上,截至2021年7月末,普蕊斯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2020年末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良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普蕊斯研发费用分别为1,174.79万元、1,638.36万元及1,498.55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等构成,普蕊斯研发项目主要为相关疾病的问卷及记录跟踪项目。

创业板上市委要求普蕊斯补充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对应的人员构成情况,业务人员与IT人员的数量及相应薪酬成本的比例。

1、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对应的人员构成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普蕊斯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对应的人员包括部分业务人员及IT人员,业务人员与IT人员的数量及相应薪酬成本的比例情况。

由表可知,报告期内,普蕊斯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对应的人员主要是业务人员,其人数的比例分别为96.78%、98.52%及98.72%,相应薪酬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4.00%、96.72%及97.46%。报告期内,在公司研发项目的研发过程中,主要系由业务人员提出需求设计、进行测试、反馈问题并对整体研发项目进行管理,而IT人员主要系协助进行相关信息系统或软件的开发及后续的维护、调试等完善工作,因此整体而言公司需要较多的业务人员参与研发项目的全程开发过程。

2、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的相关核算情况

普蕊斯制定了《研发项目核算管理办法》,对研发费用的确认依据和核算方法进行了规定。

普蕊斯财务部门在研发项目立项后根据立项要求明确研发项目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在系统中设置研发支出科目并就各研发项目分别设置辅助明细,用来分别核算各研发项目相关的职工薪酬,以及与研发活动有关的材料费、动力费、设计及试验费、折旧及摊销费用、办公费、电话费、交通费及差旅费等。

其中,普蕊斯关于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的核算情况主要如下:(1)对于上述业务人员,其在执行SMO项目的同时参与了研发项目的相关工作。对于该等业务人员,公司财务部门每月根据其经审批后的SMO项目工时、研发工时,将其薪酬分摊至相应的SMO项目、研发项目中;(2)对于上述IT人员,其均系专职参与多个同时处于研究阶段的研发项目的研发,公司财务部门每月根据其经审批后的研发工时,将其薪酬分摊至相应的研发项目中。

综上,普蕊斯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对应的人员构成符合公司研发活动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普蕊斯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核算准确。(黄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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