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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十大措施规范校外培训, 不符合要求需整改

2021-09-01 08:57:03 来源:科技日报

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持续净化教育生态。8月30日,记者从重庆市教委获悉,重庆市教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十个方面规范校外培训。明确规定各区县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通知》要求要从严审批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开展音乐、美术、舞蹈、书法等艺术培训和编程、机器人操作等科技培训以及围棋、象棋等棋类培训的机构,参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标准设立审批。跆拳道、游泳、篮球、足球等体育类,劳动与技术教育以及其他综合实践活动,根据国家相应规定给予许可。

同时,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机构。非营利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同时登记为营利培训机构。现有相关培训机构,不符合要求的需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其终止办学。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其他,也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前教育阶段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前教育阶段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得面向中小学生、学前教育阶段儿童,利用网络课程资源,集中组织学科类培训。

工作日线下培训不得晚于20:30

对于培训内容严格规范,将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备案审核鉴定专家组。未经备案不得招生培训。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对于教师资质严格规定,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非学科类的教师应出示教师资质证明或职业能力证明。培训机构应公示教师及从教人员基本信息及资格证明。

同时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线上、线下课程、课时包。工作日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

《通知》规定严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校外培训。对无证无照办学机构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记者 雍黎 实生 聂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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