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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保监局:切实贯彻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2022-04-08 15:04:45 来源:观点网

4月7日,重庆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印发《金融支持新市民安居乐业实施细则》的通知,观点新媒体获悉,该《细则》鼓励区域内金融机构做好新市民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服务。

据了解,《细则》明确了"新市民"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重庆城镇常住,未获得重庆当地户籍或获得重庆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新引进专业人才、新退伍军人等。

在创业就业方面,《细则》提到,商业银行应完善新市民信用评估体系,优化新市民创业信贷产品,按市场化原则支持新市民创设小微企业,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工商户的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通过降低贷款利率、减免服务收费、灵活设置还款期限等方式,降低新市民创业融资成本。

而在就业上,《细则》指出,商业银行应加强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和信用贷款投放,支持吸纳较多新市民就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得信贷资金,增加普惠型小微贷款投放。开发银行、政策银行应健全完善与商业银行合作的转贷款业务模式,立足职能定位,加大对相关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此外,在满足安居需求方面,《细则》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公租房、保障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支持力度,助力增加保障住房供给。商业银行应在保障住房开发建设、购买、存量盘活、装修改造、运营管理、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提供专属金融产品,应向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专属信贷投放,在授信额度、贷款条件、审批流程及信贷规模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降低住房租赁企业资金成本。

据了解,《细则》还称,商业银行应切实贯彻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的新市民首套住房按揭贷款标准,建立科学审慎的信用评估体系,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此外,相关银行应大力发展住房储蓄业务,以"先存后贷"、"恒定低息"的特点降低购房信贷成本,精准满足新市民中远期购房的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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